相片是老公映的, 偏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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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東西買回來超過三年, 用不上五次, 一來怕浪費水, 二來近期老公將之變成貓貓用品窖. 但想想, 不用白不用, 便勒令老公清理, 浸浴去也.

其實水不用太多, 因為你的身體會佔去很多空間 (remember the concept of displacement?), 泡泡原來可保溫, 所以水溫仍可keep 住.

我在看這相, 心中不停唱葉玉卿當年的名曲 ..... 擋不住的風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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